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會員管理辦法
根據黨和國家關于規范社會組織管理,加強法人治理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,按照中國通用機械工業協會(簡稱中通協)《章程》、《組織工作條例》和《分支機構管理辦法》的有關規定,特制定本辦法。
一、總則
第一條 申請入會均須得到中通協批準(核準),批準(核準)后均為中通協會員。
第二條 本著自愿的原則,直接向中通協本部或者向授權的分會(專業委員會)申請入會。不重復向中通協本部、分會(專業委員會)申請入會。
第三條 在中通協本部、分會(專業委員會)常設辦事機構工作的專職人員選入理事會成員,應首先申請、批準為個人會員。
二、入會程序
第四條 單位申請入會:
(一)直接向中通協本部申請入會,即直管會員
1.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,同時填報單位基本情況表、提供各類資質證明材料;
2.中通協綜合部組織進行材料審核、調查,必要時組織到申請單位考察;
3.中通協綜合部提出審核意見,經中通協會長辦公會研究通過,提交中通協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審議通過后即批準為會員。
(二)向分會(專業委員會)申請入會,即分管會員
1.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,同時填報單位基本情況表、提供各類資質證明材料;
2.分會(專業委員會)秘書處組織進行材料審核、調查,必要時組織到申請單位考察;
3.分會(專業委員會)秘書處提出審核意見和議案,提交分會理事會審議通過后報中通協,經中通協會長辦公會通過后即核準為會員,并報告中通協理事會。
第五條 個人申請入會:
分會(專業委員會)原則不吸納個人會員。
(一)提交書面入會申請書,同時提供各類資質證明材料;
(二)中通協綜合部組織進行材料審核、調查,提出審核意見,經中通協會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,提交中通協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審議;
(三)中通協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通過后即批準為會員。
三、會員管理
第六條 單位會員入會原則一年后方可申請擔任分會(專業委員會)理事、常務理事、副理事長、理事長直至中通協理事、常務理事、副會長。
第七條 中通協會員管理部門為綜合部。分管會員日常事務管理部門為對應分會(專業委會員會)秘書處。
第八條 會員退會和除名:
(一)直管會員退會,由中通協會長辦公會通過后,報告中通協理事會。
(二)分管會員退會,由對應分會(專業委員會)理事會通過,報中通協會長辦公會核準后,報告中通協理事會。
(三)直管會員除名,由中通協會長辦公會通過后,提交中通協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審議。
(四)分管會員除名,由對應分會(專業委員會)理事會通過,報中通協會長辦公會核準,報告中通協理事會(常務理事會)。
第九條 直管會員有權力參加各分會(專業委員會)活動,享有相應分會(專業委員會)分管會員同等待遇。
四、附則
第十條 入會申請書、單位基本情況表等由中通協統一制訂。
第十一條 會員證由中通協統一制訂。標牌由中通協統一設計,會員單位自愿自行制作。
第十二條 本辦法自中通協第七屆理事會第四次會議通過后即實行。